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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活动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的通知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时间:2021/8/10 14:07:42  点击数: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子化招投标工作,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投通过共享方式直接使用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施工企业及人员信息数据,避免企业在不同平台重复录入信息、上传证照,缩减投标业务办理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8月1日起,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江西住建云平台实施信息数据对接,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建筑施工企业(含省外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限省外进赣建筑施工企业)等信息数据均从江西住建云平台获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信息库”中企业原录入上述数据信息将被覆盖,企业无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变更上述信息。

二、自2021年8月1日起,江西住建云平台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省外进赣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时,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按操作要求勾选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

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江西住建云平台实施信息数据对接后,建筑施工企业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基础信息页面点击“同步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信息”按钮,完成企业信息更新后即可参加投标,无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四、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时,应认真核对本企业的数据信息,确保电子信息数据与证照信息一致,因未及时同步更新企业信息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我厅原有关文件规定(含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中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