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公示
玉山县城镇居民收入及住房状况调查分析报告
编辑时间:2017/9/26 9:38:16  点击数:

为了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2008139号文件精神,掌握全县城镇居民家庭及外来人员住房状况和需求情况,玉山县房管局,根据省市县的安排,开展了全县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组织实施情况

玉山县房管局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通过和县政府领导协商,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决定此项调查工作由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牵头,县统计局、冰溪镇政府共同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工作人员由冰溪镇政府组织各个居委会到社会上外聘,具体业务由统计局组织培训实施。

首先,调查人员对所有14个社区居民,按3.3%的抽样比例进行抽样调查,对被抽中的居民详细、认真地填写了《玉山县城镇居民收入及住房状况调查表》,居民对此项调查工作积极配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其次,利用已有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管理基础数据,对此次数据及准确性提供了完好的资料。

二、调查情况

此项调查工作经过近15天时间的积极工作,现已胜利结束,经过认真汇总分析和科学论证,得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与需求,总体情况如下:

﹙一﹚截止2017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100元的有138户;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5100-7100元的有147户;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7100-9100元的有132户;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9100-11000元的有163户;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高于11000元的有348户。2017年上半年止,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9.5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有23户;人均住房面积8-12平方米的有506户;人均住房面积12-15平方米的有19户;人均住房面积15-20平方米的有50户;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有330户。居民5年内预计购房的有139户。住商品房的484户,住经济适用房的有22户,住公有住房的有28户,住自建房的有328户,住其他房屋的有66户,住高层房的有56户,住多层房的有560户,住独立式住房的有177户。

三、调查分析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100元的家庭占14.87%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5100-7100元的家庭占15.84%;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7100-9100元的占14.22%;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9100-11000元的占17.56%;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1000元以上的占37.5%。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占2.47%,人均住房面积在8-12平方米的家庭占54.53%,人均住房面积在12-15平方米的家庭占2.05%,人均住房面积在15-20平方米的家庭占5.39%,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35.56%。从调查中发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1000元以下的家庭住房状况及住房质量较差一些,这些家庭迫切需要低房价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或公租房,但由于目前政府已停止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所以建议政府要加大对这些家庭进行廉租补贴,来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从显示的结果看出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11000元的家庭占62.5%,人均住房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占57%。所以建议2017年政府对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2平方米,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11000元的家庭可实行廉租补贴。

此次城镇住房状况调查,一是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学校及单位公租房等居民未列入总体,给数据分析带来困难,二是个别居民怕“暴户”,造成个人收入和拥有房屋套数等数据和实际情况存在差距,使这类数据偏低,三是我们工作缺乏经验,在数据采集和分析方面存在不足。但是此次住房调查能比较全面地掌握居民真实状况和住房需求,制定和完善住房政策,对低收入家庭给予廉租补贴,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